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现将广东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82个、应用程序123个、论坛2个、公众账号1399个,共计1606个服务项目。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年1月13日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82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123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2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1399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