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当前,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深刻影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和呈现形态,使其获得一种全新的文化表现力和创造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数字技术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在数字空间实现文化传承与发展,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思想价值引领。基于数字技术所形成的数字空间,有效拓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赓续场域,但也存在着片面化理解、娱乐化解读等现象。因此,以数字技术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强化数字空间的思想价值引领。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富有生命力的优秀因子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坚持文化传播与品牌塑造并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数字技术耦合,扩大文化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正确的文化价值取向,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加强文明交流互鉴,加大具有中华文明标识功能的文化要素的数字化传播力度,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让世界更好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认识新时代的中国。
丰富数字叙事表达。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是提升文化生产力的重要方式。这一方式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发展趋势,在文化的可述与技术的可塑融合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5000多年来中华文明演进历程中中国人的智慧结晶,具有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意涵。运用数字技术,可以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数字记录、数字还原、数字勘测、数字集成,形成信息化聚合、数字化管理,有利于提升文化可及性,促进文化交流与传播。借助数字化平台的统筹与整合能力,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数字叙事表达,通过打造文学、艺术、影视、展览、游戏等各类数字文化产品,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数字空间的内容创新转化。同时,依托不同媒介平台的叙事方式,利用跨媒介叙事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多样的呈现形式,实现同一文本的不同演绎,构建相互协同的叙事系统,增强文化多元体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推动多元主体参与。从文化产生发展的历程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不同历史时期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具有文化创造力的中国人民所创造的文化形态的集合,体现了一定历史条件下中国人民的思想观念及其文化表达。文化发展的不竭源泉是人的文化创造力。当前,数字技术发展催生了新的文化生产主体与消费群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场域,要以现实的人为逻辑前提,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数字空间进行文化生产的主体作用,推动更多人接媒触网的能力,以“文化生产者”的姿态致力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数字化开发。比如,通过名师直播讲解古诗词、非遗传承人进驻短视频平台等方式,建立起一个传统文化与数字技术相互交融的、富有视听冲击的空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青年一代是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数字原住民”,要进一步激发青年群体对传统文化的热情,使他们成为以数字技术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创意、制作、营销的文化生产主体和文化产品消费主体,凝聚起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青春力量。(杨龙飞 孙昳恒,作者单位分别为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铜陵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