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广东省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和风险评估报告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注册地为广东省且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重要数据”定义参考《规定》第三条)
二、报送内容
1. 2024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1)
2. 风险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
3. 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表(见附件3)
若风险评估报告内容与2024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内容有重合之处,重合部分不用再描述,注明即可。
三、报送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四、报送方式
1. 相关单位按要求编制《2024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填写《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表》,分别加盖公章,将纸质材料和word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邮政EMS地址:广东省广州市0035信箱),并在信封上注明“汽车数据安全”。
2. 或将材料扫描电子版和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wxb_sjzb@gd.gov.cn,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2024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据报送情况,以抽查方式核验报送内容真实性,指导排查有关数据安全风险隐患。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完成报送工作,积极配合抽查核验。
联系电话:020-87100902
附件:
1.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参考模板)
2. 风险评估报告(参考模板)
3. 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表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