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序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现将我省已备案信息予以公告。
截至8月30日,我省新增3款已完成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累计已完成29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可通过属地网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已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及备案号。
附件:广东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新增已备案信息(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