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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遴选互联网传播和互联网党建专家讲师库成员的公告
来源:“网信佛山”微信公众号 2023-11-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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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根据《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等有关精神,结合佛山市实际,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佛山市网信办”)拟通过遴选的方式组建新一批佛山市互联网传播和互联网党建专家讲师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民主党派人士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及所属工作单位或工作团队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与执业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4.热心参与互联网传播和互联网党建相关工作,熟悉佛山市情、社情、民情。

5.申请人的研究范围或工作内容应至少符合以下一个方向,且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资历,或5年以上的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1)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网络舆论引导与评论、网络文化传播、网络文明建设(包括网络公益建设、网络诚信建设、网信行业自律、网络素养教育等)等方向;

(2)城市网络形象塑造与传播、政务网络传播、新闻网络传播、企业网络传播、社会自媒体网络传播等方向;

(3)熟悉互联网党建特别是网络新技术、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4)熟悉网络信息内容生产、服务、传播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5)其他和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互联网传播与舆论引导、互联网党建相关的方向。

6.在互联网内容建设与管理、互联网传播与舆论引导、互联网党建方面,牵头组织过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研究课题者优先;参与或组织过地市级以上(含市级)重要工作、重点活动、重大项目者优先;发表过专业权威论著或若干论文者优先。

二、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定向遴选相结合的方式,经过推荐申报、审核评定等程序,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履历、专业特长、经验成果以及专家讲师库的专业、行业比例构成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入库名单,并以适当形式知会入选人。

(一)推荐申报

1.单位推荐。各区、市直各副处以上单位在属地及行业主管范围内,按上述遴选条件进行初步遴选并向佛山市网信办推荐,每区可最多推荐3人,每单位可最多推荐2人。

2.个人自荐。符合遴选条件的个人可自主申报。

3.定向遴选。佛山市网信办将结合工作需要对符合遴选条件的个人进行定向遴选。

4.通过上述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定向遴选三种渠道申报的,请点击下载文末附件,或关注“网信佛山”微信公众号,后台输入“专家讲师库”获取报名表,并在12月22日前将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如有)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盖章扫描件(个人申请的需个人签字),以“单位+姓名+候选成员”命名,打包发至邮箱:fs_gongzuoshi@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初审不合格。

(二)审核评定

1.佛山市网信办将组织专门机构对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专家讲师库成员名单将提交佛山市网信办办务会研究审定。

2.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专家讲师库成员工作职责与管理

(一)专家讲师库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建言资政。为佛山市网信办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互联网传播、舆论引导、品牌打造、互联网党建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创意策划、政策建议等。

2.宣讲培训。为佛山市网信办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相关宣讲、培训、指导等工作,提供互联网传播、舆论引导、品牌打造、互联网党建等领域“菜单式”宣讲培训。

3.调查研究。参与互联网传播和互联网党建领域相关课题的调查研究、交流互动、评审发布等相关活动。

4.其他。参与佛山市网信办委托的其他工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需要使用专家讲师库成员的,需依申请使用,专家讲师自愿参与、自负其责。

(二)专家讲师库成员管理

1.佛山市网信办负责互联网传播和互联网党建专家讲师库的组建、培训及管理工作。原则上专家讲师库成员每两年调整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动态调整;到期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重新确定。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聘:本人提出辞职的;一年之内两次以上不参加佛山市网信办邀约活动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损害党政机关形象行为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任职的。

四、原入库专家的审核认定

1.佛山市网信办将对原第一批佛山市互联网传播和互联网党建专家讲师库成员同步开展审核认定工作。

2.请有留任意向的专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参与专家讲师库相关活动的情况证明或相关工作成果材料。

3.经资格审查、部门审定等程序,对留任的专家讲师库成员进行公示。

附件:《佛山市互联网传播和互联网党建专家讲师库候选成员报名表

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18825049703;谢先生,联系电话:1392917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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