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547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全省政府网站总体运行良好,合格率为98.9%,广州、深圳、汕头等16个地级以上市合格率均达100%。10月1日至12月22日,全省共收到网民反馈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798条,均已按期办理,办结率达100%。本季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有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正常运行的326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从检查结果看,绝大多数政务新媒体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符合检查指标要求,总体合格率达99.7%。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监督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本季度检查发现,东莞市政府门户网站仍未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对公开网民留言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不当言论信息。部分网站内容保障能力不足,造成公众获取信息不及时,如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省民政厅网站多个动态栏目长期未更新,高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转载来源不规范的信息导致重要内容缺失。部分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工作,如兴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多个栏目空白,江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多处链接无法正常访问等。部分网站答复网民找错留言质量不高、格式错乱、语气生硬,被驳回重办。
(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仍需加强。本季度政务新媒体信息不更新问题比较突出,共有10个账号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韶关市“浈江警视”抖音短视频在上季度被通报更新不及时后,本季度仍未整改。有的账号疏于运维监管,未及时清理已超过时效的链接或栏目,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卫生信息”微信订阅号菜单栏个别链接无法打开,清远市“清远商务”微信订阅号“消费券”栏目活动结束后未及时调整更新或撤销下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服务号未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账号在第三方平台注销后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及时关停下线。部分运维人员使用自动登录功能、使用移动设备登录政务新媒体账号,因误操作发布不当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保障内容安全。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坚持底线思维,加大审核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发布内容完整准确。要积极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响应处理能力,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及新媒体运维管理队伍。同时,要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落实值班读网、安全巡防和监测预警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二)压实监管责任,持续提升建设水平。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定期对网站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开展检查,有效提高管网、建网、办网水平;要强化域名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持有的域名,清理注销不合规的域名、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业务系统较多的单位要做好系统域名整合。各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夯实管理基础,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严格账号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等动态管理流程;要完善日常监管体系,加强实时监控,对于无力保障的自建栏目要及时优化调整,避免出现信息不更新、链接不可用等问题。
(三)强化梳理总结,推进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2022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于2023年1月20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回填公开网址,有关情况将纳入政府网站年度考评。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厅)要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做法,开设“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专栏,汇总发布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及本地区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地市和省直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务必到位见效,并于1月16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1.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3.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4.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
附件2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022年第四季度)
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22日。
附件3
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
附件4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2022年第四季度)
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