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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 2022-10-0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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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2〕47号

各地级市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233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应用案例。

(二)申报案例应能有效支撑开展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并提供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案例申报书(附件2),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与申报案例相关的佐证材料,以及申报单位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案例的应用场景、新技术应用情况、数据开发利用情况、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以及申报单位技术优势和关键产品情况、服务落地情况(如服务合同)、参与相关重点项目情况、获得相关专利及知识产权情况、获奖情况,支持或参与我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重要工作情况等。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征集推荐工作,按推荐优先顺序填写《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信息汇总表》(附件3)。珠三角各地市推荐的应用案例不超过5个,粤东粤西粤北各地市推荐的应用案例不超过3个。深圳市可直接报送。中央企业、协会组织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

(三)我厅将对案例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12日下午17:00前将各申报单位的案例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案例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我厅(工业互联网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233号)

2. 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申报书

3. 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8日

(联系人:曹万里、胡嘉娟,电话:020-83135839、83134272,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工业互联网处)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工信厅信发函202223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申报书.doc

附件3: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信息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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