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官网发布了《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这是促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意味着深圳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有了清晰的规划图。
《规划》提出,到2025年,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成为全球数字先锋城市;到2035年,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成效更加显著,实现数字化到智能化的飞跃,全面支撑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更具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的全球数字先锋城市。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总结了目前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提出组织架构、总体架构、数据架构、安全架构四方面架构,部署提升数字底座新能级、构建智能中枢新体系、打造数字政府新优势、绘就数字社会新图景、赋能数字经济新发展、形成数字生态新格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等工作任务。
率先建成数字底座标杆城市,五大方面提升数字底座
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坚实的数字底座支撑。在提升数字底座能级方面,《规划》从全面提升通信网络能级、前瞻部署算力一张网、集约建设一体化云平台、完善时空信息平台、加快建设物联感知平台五个方面重点打造。
为率先建成数字底座标杆城市,《规划》提出构建起统筹集约、全面覆盖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体系,实现泛在高速网络连通。统筹布局以数据中心和边缘计算为主体、智能超算为特色的全市算力一张网,强化算法等科技能力支撑,实现算力的云边端统筹供给。构造城市混合云生态,实现云资源的一体化融通。全面应用BIM/CIM技术,建立建筑物、基础设施、地下空间等三维数字模型,建成全市域时空信息平台,建设物联感知平台,为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数字底座支撑。
到2025年,城市大数据中心、政务云、政务网络全面提质扩容,构建时空信息平台,实现全域全要素叠加。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超30个,城市大数据中心折合标准机架超2.6万个,时空信息平台应用数量超200个,重要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项目BIM模型导入率达100%。2023年开始,全市所有新建(立项、核准备案)工程项目(投资额1000万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以上)全面实施BIM技术应用。
率先建成数字政府引领城市,让数字成果惠及全民
如何实现让政务服务由“可用能用”到“好用爱用”?对此,《规划》提出到2025年,实现三个“一”,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深化、政府治理“一网统管”基本实现、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基本形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规划》提到以“i系列”和“深治慧”两大平台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平台服务内容,聚焦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生态环境等五大职能,加强数字政府统一平台支撑能力建设,为全市各区各部门提供集约高效的平台支撑、数据支撑和业务支撑,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化、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在建设数字社会方面,《规划》提出要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加快打造均等普惠的民生服务体系,让数字社会建设成果更好惠及全体市民。
此外,为建设全民共享的数字社会,《规划》强调推进相关服务的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和应用提供便利,逐步消除“数字鸿沟”,让老年人更好融入智慧社会。加强全民数字化技能教育和培训,提高智能技术运用能力和水平,提升全民数字素养。
全力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形成数字生态新格局
数据的重要性正在不断凸显,大数据逐渐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资源。深圳作为电子信息和数据产业基地,数据产业发展具备良好基础,拥有腾讯、华为、平安、中兴等实力较强的本土数据企业,集聚了海量数据,形成了完整的数据产业链。
《规划》提出,深圳要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巨大市场应用规模优势,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更新产业形态,持续提升产业能级,全力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引领智慧新生活。
数据相关方面的政策法规,对于推动数据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规划》提出,加快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实施,逐步完善数据产权、数据交易等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合作,推进标准互认、规则衔接。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共享等机制。构建全市统一网络安全体系架构,打造全天候、全场景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到2025年,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国际领先标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31%,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2万亿元,5G、人工智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数字经济细分领域发展领跑全国。建成一系列支撑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值得留意的是,《规划》创新工作推进机制,探索建立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指标,以年度为周期对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发展水平,以及各区各部门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同时,设立首席数据官(CDO),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和评价机制,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优化数据要素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