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本省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请于12月15日前向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送2021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
一、相关材料(附上电子版光盘)请通过信函邮寄至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26号省委大院四号楼,邮编:510000,信封上请注明“汽车数据安全报送材料”。
二、联系电话:020-87185970。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