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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佛山”2023年网络生态治理执法情况通报
来源: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02-0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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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依法管网治网,深入开展“清朗佛山2023”暨“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及“清朗佛山”网络生态治理百日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发力净化网络生态。全年协调处置不良有害信息3000余条,指导约谈网站、自媒体167次,指导整改网站186家,取消网站备案364个,对网站警告89次,向职能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28单共200余条,受理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4058条;坚持发挥市互联网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重大网络案件协调督办,推动各涉网部门分领域分环节共同发力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现梳理形成全市“清朗佛山”2023年网络生态治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切实保护企业和公民个人网络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1

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网络环境

自2021年起,廖某等人在“某哥观地产”“某哥侃地产”等自媒体号上,集纳佛山市美某置业公司负面信息,恶意贬损该公司商业信誉。美某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廖某等人需赔偿4万元并公开道歉。廖某等人提起上诉,同时接连发布多篇集纳美某公司负面信息的文章,并公开刊载称将“更新100篇文章”。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廖某等人上诉,维持原判。鉴于“某哥观地产”“某哥侃地产”等自媒体号长期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相关行为分属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有关专项行动第八、第九两类情形),网信部门责令平台对“某哥观地产”“某哥侃地产”等有关恶意炒作链接进行依规处置。2024年1月25日,廖某等人在“某哥观地产”自媒体号上发表《致歉声明》,对发布不实文章行为向美某公司致歉。2024年,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深入清理处置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坚决打击恶意炒作行为,依法查处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为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典型案例2

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

根据网民举报,佛山某阅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盗版图书。经核查,该企业通过抖音平台制作发布短视频,引流该企业开办的抖音平台网络店铺销售出版物,案涉出版物经鉴定确认为未经著作权授权的盗版图书。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文化执法部门对该企业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该企业落实下架相关网络平台引流短视频和盗版图书销售信息。

典型案例3

网络出售明星个人出行信息

自2019年起,陈某等5人利用高铁站员工等职务便利,查询及出售演艺明星搭乘高铁的行程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同时,林某等3人通过向上述5人购买明星信息后,加价对外销售。佛山市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八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或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出售,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判决八人赔偿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赔偿金合计56万余元,删除信息并公开道歉。2023年8月,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等公布该案例。

二、从严治理“自媒体”恶意炒作、造谣传谣乱象

典型案例4

借突发案事件编造谣言

2023年10月份,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某针织厂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网络巡查发现,部门网友通过抖音、头条新闻、百度百家等互联网平台流传“佛山禅城针织厂老板克扣工资被员工杀害”等谣言信息。经核查,嫌疑人胡某某将持刀伤人案件,捏造成“针织厂老板克扣工资被杀”并在网上传播。相关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公安部门依法对嫌疑人胡某某处以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5

借自然灾害编造移花接木谣言

2023年9月份,台风“海葵”给佛山带来强降水。有网民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消息称“路人在佛山南海大道涉水步行至一电灯杆附近,不幸触电身亡”并附图片。经核查,该账号将某省某市发生案件图片嫁接杜撰该起网络谣言。网信部门指导平台下架相关谣言信息,对账号按等级规定予以相应处置。同期,高明区网民朋友圈、微信群被类似谣言刷屏,称高明区沧江路因暴雨水浸,有行人路过被电死,引发市民恐慌。相关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佛山市及时发布辟谣视频信息,依法对编造谣言的佛山网民梁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6

利用旧闻编造张冠李戴谣言

网络巡查发现,有网民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视频称,广东佛山工厂火灾致4人死亡、5人受伤。经核查,网民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将2017年佛山市一起火灾事故影像嫁接到近期另一工业区发生的火灾事故,捏造、夸大死亡人数,产生不良影响。相关信息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信部门指导平台下架相关网络信息,并对账号按等级规定予以相关处置。

三、坚决打击刷单炒信、网络水军等流量造假行为

典型案例7

组建刷单炒信网络水军团伙

工作发现,一特大犯罪团伙采取“虚假交易”等方式进行非法刷单炒信,涉嫌非法经营罪。该犯罪团伙在互联网上搭建刷单平台“红某丹”APP,通过招揽电商平台商家、刷手入驻进行刷单。2023年6月,佛山市公安部门在外省市多地成功摧毁该特大非法经营刷单团伙,共捣毁窝点5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0余人,刑事拘留10人,现场查扣银行卡、电脑、手机等涉案物品一批,冻结资金账户200多个。

典型案例8

委托刷单炒信进行虚假交易

网络巡查发现,佛山市某木王家具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个人刷单组织者以“刷单”方式为其运营的3间网店虚构交易记录、销售量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经查明,2023年4月至6月期间,共产生“刷单”交易订单300余条,合共总金额近8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典型案例9

低俗、变装变性及性暗示内容网站

根据网民举报,“仙某楼”等5家网站存在低俗、变装变性及性暗示内容。经综合取证研判,系列网站开设主体均为“凯某严选百货商行”,该公司注册地并无实际经营。相关主体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网信部门责令网站主体下架有关问题链接,并由相关部门依规督促其注销营业执照。

典型案例10

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违法信息

根据网民举报,网信部门发现“雷某戏”网站涉嫌发布谣言等不良信息。经核查,该网站开办者陈某某日常使用爬虫工具等,自动抓取翻译国内外各类游戏资讯,未经人工审核转载各类文章5500余篇,其中包含涉及不当言论的谣言信息。该网站运营者行为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项相关规定,依据第二十条之规定,公安部门勒令该网站关停整改,给予运营者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

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此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站平台、自媒体从业人员和普通网民在网络上的任何行为都应遵纪守法,抵制在互联网上发布、制作、传播违法违规的内容特别是各类谣言和不实有害信息。2024年,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根据群众举报和网络巡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各类互联网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亮剑”,持续深入开展“清朗佛山”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并对重点领域进行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佛山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信用评价与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对佛山市范围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个人或社会组织,按程序规定开展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信用等级认定等工作,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倡导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提供合法、合规、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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