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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打造广州特色数据交易新生态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2-05-1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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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各地数字经济立法的热潮已然掀起。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河南与浙江已出台实施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及湖北等地的相关条例也已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是国内出台的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

其中,“数据资源”专章作为《条例》的创新性探索亮点之一,囊括了公共数据的管理、共享、开放、利用等多个维度,同时探索数据交易制度。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广州市下一步将明确数据采集责任部门、建立“政务版自然人数据空间”、探索数据融合创新应用等,同时,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打造更具有广州特色的数据交易新生态、新模式。

地方特色鲜明

数字经济正逐渐成为广州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广州重点产业白皮书—数字经济》显示,2020年广州GDP超2.5万亿元,其中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规模已超过8000亿元,同比增长15.2%,占GDP比重约32%。

为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条例》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廖荣辉表示,在国家层面立法尚不成熟的前提下,广州加强新兴领域立法探索,以地方促进型立法的形式推出该法规,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条例》共设十一章,分为总则、数字产业化、工业数字化、建筑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城市治理数字化、发展环境、附则,共八十九条。

在华南理工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广州数字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张振刚看来,《条例》的创新亮点在于三个结合,即完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有机结合,面向数字科技前沿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密切结合,全面构建数字经济发展体系与国际一流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有力结合。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颜昕认为,《条例》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字技术进步及公共服务与执法进行了一些颇具创新性的探索和制度设计。

事实上,近年来地方数字经济立法浪潮已来。

2021年3月1日,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同年9月1日,《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也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马颜昕表示,《条例》作为国内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

“《条例》和《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省级立法相比,有两大特点,其一是细致,将上位法许多原则性的制度落实,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其二是贴合本地实际,规定了许多具有强烈本地特色的制度。”马颜昕说。

探索数据资源市场化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发展中的关键生产要素,数字经济创新则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文谦介绍,作为国内数字政府改革的先行者,广州拥有高价值的海量数据、高集聚的数字产业、多样化的应用场景等优势。因此,盘活数据资源、释放数据价值,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规划目标,更是市场主体的迫切愿望。广州正积极寻求数据资源市场化、资产化发展的有效模式和可行路径。

此次颁布实施的《条例》设立了“数据资源”专章。在公共数据统筹管理上,《条例》要求对公共数据实行统一目录、分类分级管理,探索推行首席数据官等数据管理创新制度;在公共数据共享上,提出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在公共数据开放上,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

此外,《条例》还对数据交易平台、场所以及数据入场规范、数据经纪人管理等配套制度,以及数据资产管理制度等进行了探索。

“《条例》规定了很多创新举措,包括推行首席数据官等数据管理创新制度等。”马颜昕表示,为了实现风险与利用的平衡,解决实践中“公开的数据往往没有用,有用的数据公开往往有风险”的悖论,《条例》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通过区块链、多方安全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开发创新应用场景,达到数据“可用不可见”的目标,实现安全与利用的平衡。如此也才能让数据各方利益主体放心开发利用,解决后顾之忧。

近年来,广州市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实践颇多,包括印发《广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大量公共数据得到了汇集、共享和开放,同时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

“我们正在加快制定《广州市数据条例》《广州市公共数据管理规定》等制度,并与《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有机衔接。”梁文谦指出,接下来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明确数据采集责任部门,从源头上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深入推进数据资产凭证生成、存储、归集、流转和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推动数据由资源向资产转化。二是研究建立“政务版自然人数据空间”,并在部分区试点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场景。同时探索医保数据资产凭证应用,市民可在门诊缴费、住院押金等场景中,授权数据需求单位调用本人的参保地点、参保状态等数据,提升就诊便利度。三是探索数据融合创新应用,通过“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等方式,确保数据可信传输。同时,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打造更具有广州特色的数据交易新生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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